根據香港入境處網頁1 月 31 日修訂版本,“無論有否持有外國護照,均屬於中國公民”,上述人士在香港和中國內地時,“不得因持有上述證件而享有外國領事保護的權利”。並且,該做法同樣適用於透過“居英權計劃”獲得英國公民身份者,除非向入境處申報更改國籍,否則以上人士仍會被視爲中國公民,在香港和內地不得享有英國領事保護的權利。
英國駐港領事館8 日於網頁更新對香港的旅遊建議表示,獲悉香港已與中國其他地區看齊,不承認雙重國籍,同時擁有英國和中國國籍的人士,即使以持英國護照進入香港,也可能會被視爲中國公民。英領館在此情況下,或無法爲有關人士提供領事協助。
駐港英領館並提醒,已放棄中國國籍的人士,入境香港時應攜帶有關證明。
在此之前,加拿大負責外交事務的部門2日表示,一名擁有加拿大和中國國籍的人士在香港入獄後,1月18日遭當局要求做出國籍聲明,強迫其在加拿大和中國國籍中只能二選一。並且,因雙重國籍在香港不獲法律認可,當局也可能拒絕批准持有香港或中國護照人士接受領事探視。加拿大、英國和美國對此提出示警。
英國外交部發言人還表示,“香港當局不讓我方探視在押的雙重國籍人士,不讓我們提供1997年以來持續提供的協助,這是不對的。我方和國際夥伴呼籲香港當局立刻恢復我們對公民的探視權。”
英國非政府組織“香港監察”的派特森(Johnny Patterson)也表示,“停止承認雙重國籍只會適得其反。這不會停止香港人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護照)離港,只會產生寒蟬效應,讓香港已經受損的聲譽更受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