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仍被關押的黎智英由囚車送往法庭外,其餘人陸續在下午二時抵達法庭外,他們手持橫幅,高喊“和平集會無罪”、“政治檢控可恥”、“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
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強調,港人在8月18日和平集會的權利被剝奪,去年一月開始警方便禁止任何集會,他認爲今天被告的應該是港府、律政司及警方。“今天是爲香港人的憲法權利、爲集會遊行權利之戰,見到很多人被政治檢控,見證香港法治法律淪爲政治報復打壓的工具。我們很痛心很多手足的權利被剝奪,被政治檢控,很多手足入獄,我們見證香港法律愈來越荒謬,連初選都有罪,選自己初選人選都可以是顛覆國家政權罪,看到很多以言入罪。”
他希望港人繼續爭取民主自由:“今年是牛年我們要個個都像牛一樣,是硬頸(固執),爲民主硬頸。”
不少民主派人士到場聲援,陳日君樞機主教向在場每位被告擁抱鼓勵。
年屆82歲的李柱銘是現今資歷最深的資深大律師,首次被控受審。他和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樑國雄、何秀蘭、何俊仁等七人皆不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二項控罪。李卓人還在庭上高呼“反對政治檢控”,樑國雄則指“集會無罪,反對政治檢控”。
今次審訊的重點是,《公安條例》下警方禁止和平遊行的權力連同上訴機制,首次全面遭到違憲挑戰。辯方提出違憲挑戰,包括把組織或參與和平集會遊行訂爲罪行,是過度限制自由;而警方禁止遊行的權力違憲,尤其當集會遊行目的是批評警方,警方涉利益衝突和有偏頗之嫌。同時,辯方亦質疑上訴委員會制度是否公平公正公開。
由於要等待辯方就案件涉及的羣衆管理事宜向英國專家索取報告,控方暫未能開案陳詞,法庭將案押後到星期三繼續,由控方宣讀開案陳詞,預計審訊需時十日。
另外,樑耀忠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他另面對的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則留在法庭檔案,不予起訴;區諾軒則承認兩罪。兩人的求情及判刑將押後至3月22日處理,其間可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