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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47民主人士遭通宵聆訊 4人送醫 美籲立即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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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香港47名泛民主派人士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大量香港民衆到場聲援。 (鄭銘/希望之聲)

【希望之聲2021年3月2日】(本台記者高健雯綜合報導)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於昨天(3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通宵審理。由於中途有被告暈倒,法官宣佈休庭還押,延至今天(2日)繼續聆訊。

綜合媒體報導,聆訊從昨天中午近1點開始,一直到今天凌晨近3點才結束。除現任香港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因體力不支暈倒外,林景楠、譚凱邦、樑國雄也因身體不適送醫。

47名被告經歷14小時聆訊,在接連送醫後,法官終於不堅持徹夜審理,準案件押後至今日(2日)早上11點半繼續,被告還押候訊。

香港檢方則要求,該案延後到5月31日再審,讓警方有更多時間查案,還反對所有人交保,被告律師質疑檢方未完成調查就開庭,濫用程序,延後要求不合理。

另外,港警還拘捕了一名9位被告的辯護律師。據《蘋果日報》報導,昨晚警方在法院門外築起封鎖線,截查所有進入法院人士。9時45分,一名手持文件姓丘男子聲稱是被捕人律師,要求進入法院,被警方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男子稱未帶律師證但可以出示身份證,並質疑警方無權力封鎖西九龍法院,警方則執意指他是“冒充律師”,雙方爭執數分鐘後,警方發出警告將其拘捕帶走。

據伍展邦律師向蘋果日報表示,被捕人爲律師丘律邦,是伍展邦律師法律團隊成員,該團隊在本案中代表9名被告,包括趙家賢、鍾錦麟、劉頴匡、楊雪盈等。

伍展邦表示,警員沒有向他解釋爲何拘捕丘律邦。他質疑警方爲何要求律師進入法院要出示證明文件並拘捕律師,並表示“我沒有聽過律師入法庭要證明文件”。

香港當局年初逮捕55名泛民主人士,指他們去年7月爲立法會選舉進行的初選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並於2月28日突然拘捕起訴其中47人,指控他們“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於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

就此,美國白宮國安顧問蘇利文(Jake Sullivan)、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1日相繼透過推特進行譴責,強調美方與香港人民站在一起。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1日亦表示“政治參與永遠不該是罪,這些人不過是透過參與或協助他人蔘與選舉,行使自身權利。”並呼籲港府應立即釋放在押人士並撤回相關告訴。

他還表示,這是國安法被拿來箝制異議而非改善安全的再一例證,美方持續敦促北京,停止削弱香港自治及民主程序,履行“中英聯合聲明”下的義務。

此外,在美國國會方面,美國聯邦衆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米克斯(Gregory Meeks)週一也發表推文表示,“我對中國(中共)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拘禁香港泛民派人士深感關切”。他並表示:“和平表達政治意見不應該被視爲是一種犯罪,我要求立即將他們釋放。”

共和黨籍參議員史考特(Rick Scott)也表示,中共現在就必須停止對港人進行的激進反民主行動,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應起身抵抗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立即撤銷對愛好自由人民所提出的告訴。

共和黨聯邦參議員比爾·哈格蒂(Bill Hagerty)週一還推文呼籲,“香港政府根據北京起草的國家安全法,指控47名反對派人士顛覆國家政權。與其追求與中國(中共)進行甜蜜投資交易,歐盟必須與美國一起追究獨裁中國(中共)的責任。”

在此之前,共和黨聯邦參議員帕特·圖米(Pat Toomey)週日亦在推特上呼籲,“這是中國(中共)政府扼殺香港人民基本自由的又一個例子。拜登政府應該動用《香港自治法》中所確立的制裁權力,對這種侵略行爲的責任人進行追責。”

民主黨聯邦參議員克里斯·範荷倫(Chris Van Hollen)週日也推文要求:“拜登政府必須迅速採取行動,利用去年7月頒佈的兩黨《香港自治法》中的最大授權,懲罰那些參與中國(中共)持續打壓那裏(香港)自由和民主的官員。”

民主黨聯邦衆議員吉姆·麥克高文(Jim McGovern)週日晚發表推文說,“中國(中共)政府現在幾乎囚禁了在香港所有著名的民主派活動人士。這種嚴厲鎮壓應該受到所有國家的堅決譴責,這些活動人士必須被釋放。他們(民主派活動人士)應該得到一個諾貝爾和平獎,以表彰他們在殘酷鎮壓下的勇氣。”

 

責任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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