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阔天空 國安惡法七大謬

國安惡法七大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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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有國家安全法!」

別人的國安法,不會以言入罪,不會保護一個黨;別人的國安法,不會只需幾天就通過,不會不諮詢各界意見;別人的國安法,有獨立的司法系統制衡,有民主自由的體制監督。

「全世界都唔准人分裂國家!」

美國有加州組織要求加利福利亞獨立;加拿大有魁北克人要求獨立;西班牙有加泰羅利亞人要求獨立;大英帝國有蘇格蘭人要求獨立;自古以來是中國領土的外蒙古就從中國分裂了出去。統一問題,你可以贊成或不贊成,你可以討論利多於弊還是弊多於利,那叫言論自由。

「而家出街好亂,立國安法就啱!」

在街上有人違法堵路刑毀,那叫治安問題,不是國家安全問題;在街上有蒙面武裝分子打人開槍射彈,那叫警暴問題。用國家安全作法律武器,只會令民憤爆發,治安更亂;用國家安全法為強力部門充權,只會令秘密警察作惡,警暴更暴。

「立法不影響港人依法享有權利自由!」

林鄭這句話,講來講去,都說「依法」;到時,法例已變、刑罰已僭建,你本來的權利「依法」而變,你本來享有的自由亦「依法」消失。底褲口罩內,滿口詭辯謊言,一切枉法、硬推、米已成飯,就可以「依法」。

「只喊口號沒有行動不犯法,『結束一黨專政』可以講!」

黨國與西環律政精英,專研創意法律運用。講粗口可以告你擾亂秩序、堵路可以告你暴動、拿著鐳射筆就告你襲擊、議會拉布要脅 DQ、搜到爆炸品就是恐怖主義。你相信這幫法律恐怖分子,坐擁法律武器不用?你相信當屠刀架在你頭上,大家還敢暢所欲言?

「不顛覆國家,罪行和你無關!」

劉曉波、譚作人、許志永、江天勇、王全璋、熟悉的名字,他們只是寫寫文章、幫助弱勢,已經是煽動顛覆國家;王默、謝文飛、梁勤輝、張聖雨、默默無聞普通人,只因在廣州街頭支持佔中,又是顛覆,同樣身陷囹圄,大部分人秘密審訊,律師不得見。

「立法細節未有,故不要猜測評論!」

沒有細節,不知法例有否追溯力、不知誰來執行、不知秘密警察權限,一眾傀儡撲出來爭寵鬥忠誠,黨的喉舌四出逼人表態;香港人掙扎反對,權貴們卻說未有細節,不應揣測評論。然後這幫人謂,立法得到民意支持。

最後,每個人都要想清楚「國家安全」四個字。你所愛的祖國,是否現在的黨國?你保護的,是國家安全,還是黨的安全?保護了政權的安全,你所愛的國家還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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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於《蘋果日報》專欄〈無名字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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