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任全牛在推特上留言:“邪惡已極”拿律師法庭上言論處罰,充分體現了“法治”欺騙的本質!
任全牛當天接受《希望之聲》記者採訪時表示,河南司法廳所指控他兩年前的法輪功案件,當時在法庭上完全不存在言論問題,他只是從事實和證據的角度爲當事人做無罪辯護,闡述法輪功不是邪教,兩位八、九十歲的老人家也沒有破壞法律實施。
【錄音】:這個案件呢,是2018年11月份開庭的一個大法案件。我代理的張明朗這個老先生八十了,當時他是取保候審。還有一個當時是八十九還是八十八歲的,這兩個都是取保的。然後開庭的時候,我們有好幾個律師。庭上我認爲沒有任何問題,我也沒有直接觸及所謂法律有沒有規定啊,我只是從它的事實和證據的角度做的無罪辯護。這個法庭啊,他所說的法庭上什麼一些言論的問題,完全不存在。只是說我庭後郵寄的這個辯護詞上要詳細系統的從法律的角度,從信仰自由的角度,然後詳細闡述了法輪功首先不是邪教,然後他們也沒有破壞法律實施,信仰無罪,整個最終我的當事人無罪,從這些角度去說的。
任全牛表示,這樁法輪功的案子兩年前在當地區裏的司法局已經做過筆錄,瞭解過情況,當時沒有說出任何問題。現在老話重提,顯然是因爲他近期代理12港人的案子,前期接受了境外媒體採訪,不配合當局“維穩”的要求退出代理所致。
【錄音】:因爲早期的時候,是我跟盧思位我們倆。盧思位先去的,我們倆前後腳,去了以後呢,我們都接受了採訪,然後第二次去又接受了採訪。然後呢,當時就國保啊、司法局啊、律師協會啊,“維穩”的壓力就給我們壓力就很大,他們說也是來自於北京這塊的壓力,然後就要求退出。我當時是始終的我有我的要求,我說我已把代理人前期家屬花了很多錢,我沒有理由退出。
任全牛認爲,12月底12港人偷渡的案子被宣判,然後當局馬上就對他和盧思位兩位律師做出處罰,說明跟張展的案子關係不大,也可能會捎帶著有一點點關係,主要還是因爲香港的案子,對他們加以報復。
【錄音】:當時就有打電話警告不要接受採訪,我說這個我可以不接受採訪。後期實際上聽說官方安排的裏面有請的律師,我就沒再去了。正好他們趕上開庭的那一天,趕上那個案子開庭的那一天,我在上海張展那個案子開庭,我也又過去,我也沒有說要去,實際上也去不了,但是呢,他們……後期實際上沒做什麼,但是他們就現在選擇報復性的對我們兩個進行。很明顯,就是因爲港人這個案子,我們兩個表現的是接受採訪比較多,然後也不是那麼的配合,就是報復嘛!就是香港12個人那個案子,偷渡的那個案子。對,就是最近嘛,因爲他是12月底剛判的嘛,判了以後馬上對我倆就做出處罰了嘛。
記者採訪過程中信號很不好,對此,任全牛表示,境外電話來電以後,國內有針對性的干擾,有時候根本就打不進來,這次能打進來還算不錯。
【錄音】:他們也知道我這麼多年代理了很多信仰案件嘛,大法弟子的案件,做了一些維權的案件,他們認爲我總做敏感案件。實際上直接的導火索就是香港的這個案子,可能張展那個也沾點兒,但是可能不太主要。他就不想讓律師辯護,或者是不想讓律師去所謂的炒作,就是接受採訪啊,什麼去發到網上啊,他認爲這樣就是不聽話,然後就要殺一儆百嘛。
在武漢封城期間調查疫情的公民記者張展去年12月28日被判刑4個月,任全牛也參與代理該案。
同樣是在去年12月28日,深圳鹽田區法院以“偷越邊境”等罪名,對12名參與“反送中”後流亡臺灣途中被中共抓捕的香港青年判處有期徒刑或遣返香港繼續扣押。隨後,參與“12港人案”的維權律師任全牛及盧思位,先後收到河南與四川省司法廳的信函通知,對他們實施吊銷律師執業證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