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今日報導,這份由四川省司法廳發出給盧思位的“行政處罰案件當事人聽證權利告知書”,蓋章日期爲1月4日。內容指盧思位多次在網上發表所謂不當言論,發文數量多,“嚴重損害律師行業形象”,擬吊銷他律師執業證書。
當局指盧思位的行爲觸犯“律師法”和“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盧思位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可在收到此告知書3日內申請聽證。
盧思位透過短信向《蘋果日報》表示,相信此事與他參與12港人案有關。
現年47歲的盧思位是中國知名人權律師,去年他協助被捕港人的案件後,他任職的四川金契律師事務所,去年11月3日收到成都市青羊區司法局通知,要求事務所將盧思位自2019年2月以來代理所有案件的檔案卷宗、委託代理協議等資料,送交司法局。
根據《維權網》的消息,盧思位曾辦理廣西律師陳家鴻“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因此遭受四川司法當局和律師協會打壓。2020年4月24日,成都市律師協會對盧思位下達懲戒處分,理由是盧思位在陳家鴻的案件中使用了“空白委託書”。
除了陳家鴻的案件,盧思位也曾經參與律師余文生案,以及爲成都紀念“八九六四”酒案的成都“四君子”之一張雋勇進行辯護。
去年8月,12名參與反送中運動的香港青年從香港搭船,準備偷渡前往臺灣,途中被深圳海警局人員截獲,此案在去年12月28日宣判,10名成年當事人分別被判入獄7個月至3年不等,兩名未成年者不起訴。在盧思位之前,已有6名同案律師被迫退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