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0年11月4日】(本台記者福明真綜合報導)12名參與反送中運動的港人早前搭乘快艇前往臺灣尋求庇護,途中被中國海警截獲抓捕,目前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受12港人之一家屬委託的四川省人權律師盧思位,曾遭當局多次打壓,近日,成都市羊青區司法局又要求盧思位所在律師事務,將盧思位律師代理的所有案件材料送到成都市羊青區司法局進行審查,有分析指出,這一做法是爲了進一步收集證據,希望置其代理的被告於不能翻身的境地,也是爲了逼使代理律師退出此案。
綜合維權網、自由亞洲電臺報導,11月3日,盧思位工作的四川金契律師事務所收到成都青羊區司法局的通知,要求律所將盧思位律師代理的所有案件材料送到成都市羊青區司法局進行檢查,重點檢查的是關於委託代理協議相關的材料。
通告說,“現要求你所將盧思位律師2019年2月至今代理的所有案件的檔案卷宗,委託代理協議等資料於2020年11月3日下午14點前報送至青羊區司法局公服科。
另外,從週三(4日)開始,盧思位代理的案件簽訂委託代理協議之日起三日內,以及需要出庭的案件,在開庭之日三日前報青羊區司法局。
此前,據媒體報導,受12名港人其中一人家屬委託的盧思位,9月曾兩次到看守所要求與當事人見面,一次竟然等了3個小時,當局卻以盧思位沒有“公證書”,“不能覈實委託人”爲由拒絕。
而據香港電臺10月28日報導,至少5家律師事務所收到中共司法部通知,禁止律師代理“深圳12港人案”,已經代理的律師必須退出。
盧思位是四川省知名人權律師,辦理過成都紀念“八九六四”酒案,是成都“四君子”之一張雋勇的辯護人,他還辦理過廣西律師陳家鴻“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因此遭受四川司法當局和律師協會打壓和處分。
2020年4月24日,成都市律師協會懲戒監督委員會對盧思位律師下達了行業處分決定書,理由是盧思位在代理廣西玉林人權律師陳家鴻的案件中使用了“空白委託書”。
2020年6月,余文生律師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被徐州市中級法院判處徒刑4年,盧思位律師作爲二審辯護人蔘與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