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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再稱赴臺自首 臺官方:關鍵是真實投案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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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2019年陳同佳在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陪同下離開壁屋懲教所。(圖片來源:立場新聞)

【希望之聲2020年10月2日】(本台記者凌杉綜合報導)涉嫌在臺灣殺害女友的港人陳同佳,今早 (2 日) 再次向外界表達赴臺投案自首的想法,並「期望在十月份內成行」。對此,臺灣陸委會迴應說,一切依法辦理,而關鍵是「陳同佳的真實投案意願,與港府的責任感」;刑事警察局則稱,陳同佳及港府自去年至今,仍未對來臺投案一事明確回覆,須待陳同佳確定來臺投案後,再與港方協商。

根據香港電臺報道,週五(10月2日),通過的教省祕書長管浩鳴發放錄音,陳同佳在香港聖公會牧師管浩鳴錄製的一份音頻中說,到臺灣自首的想法一直沒有改變,並向潘曉穎的父母表達最大歉意,感謝潘母稱願爲他求情。

報道引用管浩鳴的話指出,陳同佳已經正式通知臺灣代表律師聯絡的相關部門,處理到臺灣自首的安排,並說相關安排將在臺灣假期後,即下星期一(10月5日)進行處理,希望計劃能在10月份成行。管浩鳴公開支持港版國安法,並在陳同佳案發後,一直高調協助他。

本週,潘曉穎母親接受有線新聞採訪,稱兩年半來心力憔悴,每日思念女兒,只希望陳同佳到臺灣自首,爲女討回公道,如果陳同佳自行自首,可以考慮爲他求情,但永遠不會原諒他。

陳同佳2018年2月在臺北殺害女友潘曉穎後逃回香港,因港臺兩地並無移交疑犯的機制未獲應有懲罰。

3月至7月,臺灣政府三度向港府提司法互助要求,港府沒有理會。12月,臺灣政府發出通緝令。

2019年2月,香港保安局在中共紀委倡導下,藉助該案修定《逃犯條例》(又稱送中條例),相關法案引發了香港的反送中民主運動。

2019年10月,陳同佳在香港出獄前提出要來臺自首。 但10月23日臺灣政府提出要赴港押犯時,港府又急喊不可。

後來,陸委會重申司法互助,表示已建立陳同佳投案窗口。但後來,港府持續擱置進度。同時推進送中條例,引發港人抗共行動高漲,也影響了2020年3月的臺灣總統大選。

因前幾次陳同佳聲稱赴臺投案自首,背後都有中共與港府的政治算計,又多次出爾反爾,因此臺灣方面這次依然保持高度警惕。

臺灣陸委會表示,臺灣刑事局與港方警務處有單一聯繫窗口,陳性嫌犯隨時都可以透過窗口投案,臺灣會依法辦裏,並強調,本案關鍵在於陳同佳的真實意願與港府的責任感。

刑事警察局則迴應,陳同佳及港府自去年至今,仍未對來臺投案一事明確回覆,須待陳同佳確定來臺投案後,再與港方協商。

責任編輯: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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