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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冊被指違例 港區議員批當局剝奪公衆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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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區議員林卓廷12月1日召開記者會,批評公署配合官方機構打壓差冊,剝奪公衆知情權。(鄭銘/SOH)

【希望之聲2020年12月1日】(本台記者鄭銘採訪報導)繼港臺編導蔡玉玲早前因查閱車牌被香港警方以不正當使用資料被捕後,民主黨區議員林卓廷早前查閱土地紀錄,被私隱專員公署質疑查冊目的違法,要求他從網上移除有關資料。林卓廷批評公署剝奪公衆知情權。

香港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於今年十月舉行記者會,質疑新界東立法會選舉參選人方國珊的選舉開支,因方國珊申報開支高達260萬元,當中227萬元來自選舉捐贈。林質疑方國珊的選舉開支過高、八成開支欠缺單據,並在會上公開透過土地註冊處查冊一名捐贈者的資料,質疑捐贈者與方國珊之間的關係有問題。

方國珊其後向公署投訴聲稱捐贈者受到起底及滋擾,而公署於11月25日向林卓廷發出的信件指,林的查冊目的旨在確認物業持有人及捐贈者與方議員的關係,而非針對該物業的業權事宜,跟《條例》弁言的訂定目的不符,故要求林移除當天記者會的片段;否則公署將展開調查,若投訴成立,可發出執行通知,要求林刪除片段,若不遵從,將交予警方作出刑事調查,甚至刑事檢控。

林卓廷星期二(12月1日)召開記者會,強烈質疑公署指出其查冊目的違反《條例》的做法是意圖大幅收窄查冊機制應用範圍,將來亦可以同一理由禁止傳媒查閱。

他形容,事件如同早前香港電臺「蔡玉玲事件」的翻版,批評公署配合官方機構打壓新聞自由。

林卓廷指,基於新聞自由、知情權和公衆利益,新聞界經常利用查冊揭發社會流弊,質疑政府做法意圖廢除市民及記者查冊土地紀錄的權利,剝奪公衆知情權。「如果車牌不能查,物業不能查,公司註冊不能查,我們以後如何監察社會上可能出現的醜聞 ,一些壞分子千絲萬縷的人脈關係?」

林卓廷批評,公署及其他政府機構一旦跟隨公署對《條例》弁言極其荒謬的演繹,禁止傳媒及公衆查閱土地紀錄,公衆將失去一個重要覈實身份的渠道,例如債主將難以覈實擔保人是否擁有物業,及其住址證明是否真確。

他強調不會刪除片段,並重申,他針對方國珊的質疑,完全基於公衆知情權和選舉公平公正的原則,要求方國珊儘快就此交代。

民主黨前主席、執業律師何俊仁表示,公司註冊處、土地註冊、運輸署等查冊制度,在法律界等各專業界別、公營機構、坊間非常常用;又指,公衆資料查閱制度在過去幾十年也行之有效,沒有聽過取得的資料有使用限制。他批評私隱專員的做法「震驚香港」,「有無搞錯,發生啥事,有無常識?」

他慨嘆香港的制度不斷被破壞,過往制度化管理全都被「裝修了」。

 

責任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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