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於今年十月舉行記者會,質疑新界東立法會選舉參選人方國珊的選舉開支,因方國珊申報開支高達260萬元,當中227萬元來自選舉捐贈。林質疑方國珊的選舉開支過高、八成開支欠缺單據,並在會上公開透過土地註冊處查冊一名捐贈者的資料,質疑捐贈者與方國珊之間的關係有問題。
方國珊其後向公署投訴聲稱捐贈者受到起底及滋擾,而公署於11月25日向林卓廷發出的信件指,林的查冊目的旨在確認物業持有人及捐贈者與方議員的關係,而非針對該物業的業權事宜,跟《條例》弁言的訂定目的不符,故要求林移除當天記者會的片段;否則公署將展開調查,若投訴成立,可發出執行通知,要求林刪除片段,若不遵從,將交予警方作出刑事調查,甚至刑事檢控。
林卓廷星期二(12月1日)召開記者會,強烈質疑公署指出其查冊目的違反《條例》的做法是意圖大幅收窄查冊機制應用範圍,將來亦可以同一理由禁止傳媒查閱。
他形容,事件如同早前香港電臺「蔡玉玲事件」的翻版,批評公署配合官方機構打壓新聞自由。
林卓廷指,基於新聞自由、知情權和公衆利益,新聞界經常利用查冊揭發社會流弊,質疑政府做法意圖廢除市民及記者查冊土地紀錄的權利,剝奪公衆知情權。「如果車牌不能查,物業不能查,公司註冊不能查,我們以後如何監察社會上可能出現的醜聞 ,一些壞分子千絲萬縷的人脈關係?」
林卓廷批評,公署及其他政府機構一旦跟隨公署對《條例》弁言極其荒謬的演繹,禁止傳媒及公衆查閱土地紀錄,公衆將失去一個重要覈實身份的渠道,例如債主將難以覈實擔保人是否擁有物業,及其住址證明是否真確。
他強調不會刪除片段,並重申,他針對方國珊的質疑,完全基於公衆知情權和選舉公平公正的原則,要求方國珊儘快就此交代。
民主黨前主席、執業律師何俊仁表示,公司註冊處、土地註冊、運輸署等查冊制度,在法律界等各專業界別、公營機構、坊間非常常用;又指,公衆資料查閱制度在過去幾十年也行之有效,沒有聽過取得的資料有使用限制。他批評私隱專員的做法「震驚香港」,「有無搞錯,發生啥事,有無常識?」
他慨嘆香港的制度不斷被破壞,過往制度化管理全都被「裝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