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希望之声综合)不久前去某法官学院讲课,课后和一些法官一起吃晚饭,席间一个年轻人忽然说想请教我一个关于案子的问题,案件是这样的:
原告是一个刚生了小孩的妇女,产前曾去某医院做B超检查,被医生告知胎儿一切正常,但分娩后发现婴儿有残疾(大概是一条腿先天畸形),于是她起诉该医院,主张精神损失赔偿,理由是:如果医院认真检查,则她在发现胎儿畸形后,可以做人工流产。现因医院的过失,导致残疾儿的出生,造成其精神痛苦,故诉请追究医院的赔偿责任。
医院的主要抗辩理由是:医生做B超检查确有疏忽,但并未造成任何损害后果(胎儿畸形并非由检查疏忽所致),故不属医疗事故,医院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本案引起的争议问题是: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该不该赔偿?赔多少?等等。见我没有马上回答,其他人纷纷发表意见,还争论起来。
我注意地听他们说话,一直没吭声。此前,同类案件我曾听说过,那时,我曾经在一本杂志上读到过一个让我感动不已的故事。而今天,我打定主意要再讲一遍这个故事。
当大家说完了,我就说:“对不起,我想给你们讲一个小故事。”
人们好奇地看着我,静下来。我尽量用平静的语调开始了我的讲述:
很久以前,美国某个小镇上最有名的医生为一个难产的孕妇接生。情况很严重。医生小心地检查孕妇肚子里的胎儿,忽然心里一紧:那是个女孩,但是没有双腿!他不由自主地想:这个残疾儿的出生无疑将是一场灾难,痛苦和悲伤必定伴随女孩和他父母的一生!能不能避免这场灾难呢?比如,找个借口把在一旁帮忙的护士支开,悄悄地用手术钳夹着的棉花堵住胎儿的嘴和鼻子,只需要一小会儿,胎儿就会窒息死亡。毕竟是难产,谁能保证胎儿不会死掉?可是,能这样做吗?!激烈的思想斗争使医生感到呼吸困难,面色惨白。但仅仅过去了几秒钟,医生便做出了决定,没有双腿的女孩平安出生了。
医生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无腿的女孩和她的母亲。但是在此后的十多年间,医生一直耿耿于怀,他不知道当初的决定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
一天,小镇学校举行小学生毕业典礼,医生被邀请参加。学生们表演了一些节目。演出快结束前,在美妙轻盈的竖琴声中,大幕徐徐拉开,柔和的灯光照在舞台中间的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女孩身上,她穿着雪白的裙子,轻轻地演奏竖琴,眼睛里闪烁着幸福的光芒。一群装扮成小天使的孩子捧着点燃的蜡烛,随着竖琴缓缓地走出来……医生发现自己的眼睛湿润了。
毕业典礼结束了,医生站在草坪上和校长闲聊。一个妇女牵着一个小女孩走到医生面前,医生一下就认出来,那正是舞台上演奏竖琴的可爱的小女孩!那妇女指着医生对小女孩说道:“孩子,这就是我经常向你说起的那位了不起的医生!”这时,医生已经惊愕地认出面前的妇女就是十多年前的那个难产的孕妇!他的目光下意识地迅速移向小女孩的腿。见此情景,女孩的母亲微笑了,淡淡地说:“她装了假肢。”然后她提高嗓音激动地对医生说道:“我们一家人都对你感激不尽!如果不是因为您,我们就会失去女儿!要知道,我女儿的降临,为我们一家带来了多少快乐和幸福!我想,我的女儿一定是仁慈的上帝特意赐给我们家的最珍贵的礼物!”
我的故事讲完了。大家都沉默不语。顿了顿,我接着说道:“在这里,我不想讨论这个案件本身谁对谁错,我只想说的是,我们在注重事情表象的同时,更需要关注它背后的内涵,那就是:生命的意义。
“生命是平等的,生命是需要被尊重的,无论他是一个怎样的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人生。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决定或改变别人的人生。”
孩子是上天洒落在人间的种子,是上天赐予我们的礼物,我们应该怀着虔诚和感恩的心,接受他、珍视他、爱护他和尊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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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