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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力雄厚的大商贾 如何影响春秋战国的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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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经商,有二种方式,分别是行商和坐贾。出门在外,奔波四方做生意的人,就称为“行商”。据守在固定的地点开店铺的人,就称为“坐贾”。(公有领域)

【2021年04月18日】春秋末年,范蠡助勾践称霸后,功成身退,三次积下巨财,慷慨赈济贫民;子贡富而有德,与诸侯分庭抗礼,出使一趟改变五国格局;吕不韦屯积居奇,扭转了子楚的处境,助其成为秦国继承人。无论赈济贫民,还是左右国事,商人的财富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中国古代经商,有二种方式,分别是行商和坐贾。《白虎通义·商贾》篇介绍说:“商之为言,商其远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故谓之商也。贾之为言,固固有其用物,以待民来,以求其利者也。行曰商,止曰贾。”这处记载更明确,凡是出门在外,奔波四方做生意的人,就称为“行商”。据守在固定的地点开店铺的人,就称为“坐贾”。

《游宦纪闻》中说:“行商之身,南州北县。”从事行商的生意人,犹如云游天下的僧人,常年在外劳苦奔波,忍受饥寒困苦,人情冷暖。他们或者是带着货物来到某地,卖给需要物品的百姓,又或者采购当地的物产,拿到其它地方去卖。将天下的物产流通起来,丰富各个地方人们的物质生活,通过辛苦的贩运销售,同时赚取相应的财利。他们辛苦积累的财富,除了维持自身的生活外,也会有不同的用途。

范蠡功成身退 经营财富 赈济贫民

春秋时期,楚国人范蠡和文种二人分析天下大势,料定吴、越两国争雄。他们最先去了吴国,但没有受到重用,于是转而来到了越国,得到了越王勾践的重用。范蠡和文种辅佐越王勾践二十年,“十年生聚,十年教训”,逐渐提高了越国的人口、经济、军事力量,帮助越王灭吴复国,成就了霸业。后来范蠡官拜上将军,名扬天下。

而范蠡独具慧眼,从越王勾践的面相看出了他的禀性,他写了一封书信劝告文种说:“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范蠡看出勾践不可能与臣子共享富贵,共享安乐,于是急流勇退,带着珠宝金玉及早离开了。文种不信,结果被勾践赐剑逼死。

范蠡离开了越国,来到了齐国。他更名换姓,凭着满腹智慧从事经营,并带着儿子戮力垦荒,耕于海边,置下了数十万家产。齐王听闻说他是一位贤者,就聘请他做相国,主持齐国政务。

可是坐拥荣华富贵的范蠡却有不同的想法,“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致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他认为自己做官能做到卿相,治家能积累千金财富,对于一个白手起家的平民来说,功名富贵已经到了极点。按照传统的理念盈极则亏,言外之意,人生达到极点就要开始衰落了。所以他认为这是不祥之兆。

于是三年后,范蠡辞去了齐国相位,散尽家财,离开齐国,移居到了定陶(山东定陶),自号陶朱公。在定陶县,父子齐心合力,勤于农业和畜牧,根据不同的季节,转输货物从中取利。没过几年,范蠡又再次积攒了数以万计的巨大财富,他仍经常周济贫苦百姓。因他富而有德,当地民众尊称陶朱公为财神。

子贡富而有德 与诸侯分庭抗礼

子贡,孔子的高徒,其人才思敏捷,辩论口才一流,而且也善于做生意。子贡经营有道,赚到了千金产业,被后人誉为是中国史上第一位儒商。因其财富、智慧、德行兼备,随着他的所到之处,将老师孔子的名望传扬天下。

子贡在鲁国任职时,齐国田常想要叛乱,因为忌惮齐国几位重臣,就想调动这几位重臣的军队攻打鲁国,为自己谋得时机。因鲁国是孔子的故乡,孔子听说此事,就派弟子子贡去游说列国。子贡跟列国国君交往,常常是坐着驷马高车,出行非常气派。所到之处,甚至能和诸侯分庭抗礼。因子贡有德有财,各国国君都对他很尊敬。所以对子贡的到来,无论哪一国诸侯也不敢怠慢。

子贡凭着卓越的辩才,雄厚的财力,改变了五国十年之内的局势。这次游说,子贡成功地扰乱了齐国田常的计划,保全了鲁国,让吴国覆灭了,还使得晋国更加强大,同时也促使越国称霸。子贡的这次出使,在中国史上很有名,成为千载传奇。

吕不韦屯积居奇 左右国事

战国后期,阳翟(河南禹州)出现了一位大商人,名叫吕不韦,在中国史上,是一位鼎鼎有名的人物。他往来四方贩运货物,贱买贵卖,积下了千金财富。

当时,太子安国君有个庶出的儿子,名叫异人(也称为子异,后更名为子楚),到赵国做人质。身为质子,异人的日常开销匮乏,生活困窘落魄。吕不韦到赵国邯郸做生意,见到了异人,认为他就像奇货,可以屯积居奇,他认为或许有朝一日异人能继承王位,这对他是个有利可图的机会。于是,他送给异人五百金,用于结交宾客;又用了五百金购买了奇珍异宝,前往秦国替异人游说。

吕不韦带着宝物前往秦国游说,成功地扭转了异人的处境,助其成为秦国继承人,即后来的秦庄襄王。秦庄襄王即位后,拜吕不韦为相邦(相国),封文信侯,食邑河南洛阳十万户。甚至秦庄襄王三年(公元前247年),庄襄王去世后,十三岁的嬴政即位,即秦始皇,他也尊吕不韦为“仲父” 。吕不韦“奇货可居”的胆识手段,让他在秦持续为相共十三年。

(据《史记》卷6/卷41/卷85/卷129)
文/洪熙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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