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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美國 荷蘭也通過人權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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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國會一院(上議院,即參議院)。 (Minister-president Rutte/維基百科)

【2019年11月23日訊】荷蘭議會於週五(11月22日)通過一項決議:政府必須於2020年1月31日前實施荷蘭版「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 (Magnitsky Act)。該國是最新一個通過該人權問責法的國家。

根據決議,荷蘭政府將設立一份違反人權的中港人士名單,根據即將實施的人權問責法案,荷蘭將不准違反人權及貪腐的中港人士入境,並凍結他們的資產。

當地時間週五下午,荷蘭著名基金管理人、全球「馬格尼茨基司法運動」負責人比爾‧布勞德(Bill Browder)在他的推特上透露,「荷蘭議會以95比54通過一項決議,要求荷蘭政府在2020年1月31日前開始實施荷蘭版『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

11月14日,荷蘭三位議員聯名向國會提案,建議如果2020年1月31日前歐盟仍然不能通過歐盟版「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EU Magnitsky Act ),荷蘭政府應該實施本國版本的「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

該議案的三位發起人分別是來自荷蘭民主66黨的議員舍爾德‧舍爾德瑪(Sjoerd Sjoerdsma)、荷蘭執政聯盟第二大政黨基督教民主黨(CDA)眾議員馬丁‧範‧海爾維特(Martijn van Helvert)和來自基督教聯盟(ChristenUnie)的議員喬爾‧沃爾德溫德(Joël Voordewind)。

2015年12月17日,美國參議院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該法案授權美國政府對違反人權的人及國外貪腐分子實施制裁,例如拒發簽證、凍結其在美國的財產等。 2016年12月23日附加於年度國防授權法中成為法令。全球至少六國通過類似法律。

目前,歐盟、澳洲、法國和瑞典等國家和組織都在審議相關立法。

「全球馬格尼茨基司法運動」(Global Magnitsky Justice campaign)負責人——比爾‧布勞德是赫米蒂奇資本管理公司(Hermitage Capital)的行政總裁兼聯合創辦人,也是2015年全球暢銷書《紅色通告》(Red Notice)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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