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被告分別是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黃碧雲、尹兆堅、許智峯;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工黨主席郭永健;時任立法會議員人民力量陳志全以及議會陣線朱凱廸。他們被控涉嫌在5月8日立法會內會會議期間,分別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藐視罪」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立法會人員罪」。
案件星期五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八人手持「原告變被告」、「莫須有檢控」、「政治打壓可恥」、「製造白色恐怖」等抗議標語,並高喊口號,抗議政治打壓。
胡志偉表示,今年5月8日立法會內會會議期間,發生兩派的政治爭拗,建制派保皇黨自恃人多勢衆掌控議會,控制立法會祕書處、運用警力報警處理內會爭議。他批評檢控是政治打壓:「講明只可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當日同樣走出議事臺前向主席表達意見除了有民主派人士,也有建制派的人、保皇黨的人沒有聽到主持會議的民建聯李慧瓊的指示,但大家看到警方選擇性檢控。」
庭上,控方表示已準備好答辯,但辯方則指出,至今未收到律政司任何文件;又指涉及同類控罪的案件,即2016年時任議員樑國雄涉搶官員文件被控「藐視罪」一案,正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預計會於明年2月2日處理,提出將本案押後。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同意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再提堂,期間各被告獲准,繼續以現金一千元擔保外出,並須居住在報稱地址,如住址有更改要提早通知警方。
此案一共涉及15項控罪,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及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涉及最多控罪,各自被控一項「藐視罪」及兩項「干擾罪」。許智峯及朱凱廸及當日在公衆席的工黨郭永健,則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干擾罪」;而胡志偉、黃碧雲及張超雄則各自涉及一項控罪。
對於香港8名泛民主派人士11月1日被警方以涉嫌違反特權法逮捕,美國國務院11月2日發表聲明予以強烈譴責。
聲明指,香港警方在立法會事件發生後6個月逮捕這8名泛民主派人士,此舉明顯是出於政治目的執法權濫用行爲。聲明還表示,此舉同樣是港府與北京長期合謀的例證,而後者正試圖破壞香港的自治與人權狀況,因此美方呼籲北京與港府尊重香港民衆通過他們選出的代表宣泄不滿的權利,並且將與他們站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