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 又一例中共人质外交! 知情...

又一例中共人质外交! 知情者曝:巴基斯坦政治家被捕 中方威胁不许接受采访

1031

【2020年06月15日】(欧洲希望之声记者郑平报导)澳大利亚籍男子卡姆·吉莱斯比在中国被判死刑一事再度令外界意识到,法律对中共而言,只是一个为政治服务的工具。最近,广州人梁颂基向本台披露中共当局就一宗巴基斯坦公民的案件向“巴铁”施压的内情。

巴基斯坦人伊森(yisen)在2014年入境白云机场时被海关扣查,与他同行的哥哥、弟弟、表弟与侄子被发现随身携带毒品。虽然警方并未在伊森身上查获毒品,但他仍被判处死缓。

伊森的妻子希娜(Hina)告诉欧洲希望之声,伊森前几天刚和她通过电话,只是简单的问候一下她和他的女儿。希娜说,伊森的被捕是发生在他们刚结婚半年后,他是巴基斯坦政治家,曾参与当地的民主选举,经营福利信托基金,从事进出口生意,在中国进口手机配件和出口宝石等,至于他为何被捕,她至今也不是很清楚。

而巴基斯坦驻华领事馆的官员受到中共威胁,作为中共的老朋友,“巴铁”未能为本国公民争取合法权益,甚至未能将此案公之于众。

巴基斯坦人伊森(yisen)(照片由他妻子提供)

曾为伊森书写上诉状的梁颂基对欧洲希望之声透露,伊森一案疑点重重,伊森更曾遭非法刑讯:“被查出身上有同行人房间的钥匙,以及他在中国的家中有几十万美元的现金。这的确是事实,他承认了这点,但他依然坚持,没有认罪,因为太缺乏直接证据。”

“到了2019年中,案件才完成上诉流程,他所有的同行依然坚称他是innocent(无辜) 。最终法院均以‘不合常理为由’判决他是走私毒品案的组织者,判死缓,目前在东莞监狱服刑。”

“我不能确认他到底有没有犯罪,但问题是在,在缺乏证据指控他的情况下,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而判他组织策划了这个贩毒案,这是相当不公的。共产党侮辱了人权与法律这两个词。”

梁颂基自伊森处获悉,中方曾警告巴国领事馆官员,:关于此案你们必须配合中国的法律,不要报导给媒体,不然就会重判并且有害于一带一路的所有项目,甚至外交降温。

在华为“长公主”孟晚舟于2019年在温哥华被捕后,中共很快将两名加拿大公民判处死刑。与伊森相类的是,这两名加拿大公民的罪名也与毒品相关。随着对抗中共的国际联盟逐步成形,中共人质外交愈演愈烈。最近,中共广州市中级法院宣布,对澳籍被告卡姆·吉莱斯比走私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毒品罪判处其死刑。

与巴基斯坦政府不同的是,加拿大与澳大利亚政府都反复公开就案件发表看法,尝试提供领事协助,并质疑中共的司法制度。

无巧不成书的是,梁颂基曾经在狱中见过澳洲人卡姆。

梁颂基曾积极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并一直被当局视为重点维稳目标。广州女律师孙世华2018年在广州荔湾区华林派出所办案时,因为要求警察出示工作证,被对方殴打、羞辱。梁颂基与另一位广州公民张五洲就在现场。梁、张二人因为事后再网上发文描述事件经过,被以涉嫌“寻衅滋事”逮捕,并在被羁押一年后,由广州荔湾区法院分别判监1年半和1年4个月。

梁颂基说,“我在三看所认识的被押的澳大利亚人有两个,卡姆是其中一个”,而且,巴基斯坦人伊森因为精通英、汉、印、伊等多国语言,在被羁押期间曾充当很多外籍被押人的翻译,其中包括卡姆。

熟悉中共监狱内情的梁颂基认为,中共无视法律,常用非法刑讯与超长羁押作为手段,制造冤案,最终目的是为政治服务。

他讲述,自己曾在遭受疲劳、刑辱审讯,长达一个月,每天三班,每班相隔3小时,每班审4小时,逼迫撒谎,认罪,而且陷害性证据在大部分案件中广泛存在,这是其一;其二,漫长羁押是每案必发生,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人,不认罪的话,国内人一般拖一年以上,外国人就拖更长,两年三年才判决,基本上是未判决先坐牢,而且它们会估算好刑期,等判决下来,你都很快出狱了。这算什么法律呢?其三,关于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问题,卡姆的案件已经摆在面前,它们使用绑架人质式外交,是完全真实的!

除冤狱外,政治犯在狱中地位也最低。梁颂基说:“共产党对被押的囚犯也有档次之分:第一,贪官都是住空调房的,相当的礼遇;第二类就是黑社会老大,这些人出来横行霸道,到监狱还是当所谓轮值员,得到额外的关照,还可以在仓里随意欺负他人,这是得到共产党的管理人员的授权的;普通的盗窃、抢劫、普通的经济案又是一类;到了最差的一类就是我们这类了,政治犯跟访民类了。”

梁颂基透露的信息加剧外界对系狱的加拿大、澳大利亚公民的关切。更重要的是,梁颂基认为,中共再三使用人质式外交,显示其用邪暴行为不仅停留在“墙”内,已经蔓延到国外更多的地方。

留言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