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等官媒此前引述一段大兴区大马坊村村委会主任张月学与村民的对话录音指,张月学莫名其妙做了“彩儿(托儿)”,参与了自己并不懂得的“民告官”——行政诉讼。这段被网民形容为绕口令的录音是这样的:
“您起诉的是谁呀?”“大兴区住建委。”“谁让您起诉的?”“政府啊。”“政府干吗让您起诉?”“就(为了)让法院判,让我这儿起诉他违法,然后法院判一个不违法。”
报导说,法院判决书显示,数十名镇政府、村集体的干部,以原告身份,将大兴区住建委诉至法庭,要求确认拆迁许可证违法,均被判决驳回,但蹊跷的是,这些人中,有的完全不知道自己诉过政府,有的称自己是被“上面”安排这么做的,律师则否认自己代理过这些案件。
这类诉讼至少13起,“完整地覆盖了大兴机场征地拆迁所涉及的两镇13村”“‘领导先诉’之后,群众再诉均被驳回”。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大兴机场规划用地面积45平方公里。这样一项大工程,按中共历年强占强征土地的历史看,势必牵扯不少土地纠纷,但事实上被立案的诉讼却不多。有网友议论说,这主要归功于前述“安排干部诉政府”的操作。
被拆迁人韩晋平曾在2015年向多个部门申请公开新机场拆迁的“征地批复”,但均被回复“申请的信息不存在”。韩晋平认为如果没有“征地批复”这个前提,那么所谓的拆迁许可证便没有合法性,因此她向北京市大兴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京建大拆许字[2015]第10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但她的诉讼在2017年5月被驳回。法院在文书中写明,驳回理由是“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这就是“安排干部诉政府”这一操作的目的。据中共最高法对行政诉讼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应当不予立案;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生效裁判”既包括生效的行政裁判,也包括生效的民事裁判。前面的裁决对后来的诉讼有约束力。
大兴政府先安排诉讼,再判决驳回,将此判决作为“生效裁判”,这之后百姓提出的真实诉讼就全被“合法”驳回了。
网友议论说:“奇葩中国案,这是现今的以法治国闹剧!”“依法治国民,典型案例”“拍案惊奇现代版”“从起家,到闹革命,直到今天他们都执政多年了,共产党从来没有堂堂正正地干过一件事情,无间道手法一直贯穿始终。”“为了一刀切真是绞尽脑汁啊,办了一大堆缺德事!”
有知情人说,大兴区并非独一家,去年引起国际关注的北京昌平区香堂村遭强拆事件中,区政府使用了类似的手法:先安排北京市规自委认定香堂村小产权房违法,作出行政处罚,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限香堂村委会和业主7天内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