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3月1日公布信息显示,2015年7月,罗某入职飞猪公司,担任阿里巴巴飞猪交通业务部国内交通(机票)运营专员,负责飞猪公司自营的五家机票代理店铺业务。
2015-2019年间,罗某一方面利用职务之便,从飞猪公司内部盗取电子客票号码,另一方面向他人购买。
2016年初,罗某以代打行程单名义向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股东郭某提出租赁该公司的账号密码及购买空白行程单,租账号密码的费用是1200元/月,空白行程单0.15元/张。
2016年,罗某以其妻妹的名义注册了杭州长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后以该公司名义登录航信系统打印行程单及领取空白行程单。
2019年3月,罗某曾以0.3元/个的价格,从潘某处购得约130万个电子客票号码。
4年间,罗某及其家人打印了1600多万张航空行程单。共计非法获利1000万元以上,涉及票面额66亿元以上。
因航信系统里的行程单只能打印一次,涉事公司屡遭投诉。罗某安排其妻妹负责对接客户、打印并邮寄行程单、对接投诉等工作。如果被打印的行程单没有寄出,就直接寄给投诉人,如果已经卖掉,就用补打系统再打一张行程单。
最终,罗某因非法出售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5万元。另涉案六人分别获刑3-5年不等。罗某等人的违法所得被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