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4 日)為「六四事件」31 周年,多區有悼念活動,旺角朗豪坊外亦有人集會。晚上 9 時,有人用雜物堵塞多條行車線,一名警員被雪糕筒擲中,導致頭部裂傷須縫針。警方拘捕 4 人,當中 3 人被控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及襲警等罪,今(6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兩名被告獲准保釋,期間須遵守宵禁令及禁足涉事範圍一帶,押後至 8 月 3 日再訊;55 歲無業男子仍留醫,押至 10 日再訊。裁判官嚴舜儀斥:「成個社會見到,個心會唔會痛?有無考慮過自己行為傷到好多人嘅心?」
被告依次為劉雨釗(55 歲,送貨員)、曾子良(55 歲,無業)、曾勁麟(21 歲,學生)。劉雨釗及曾子良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罪,指他們於 6 月 4 日,在亞皆老街與砵蘭街交界,在公眾地方作出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用障礙物堵路,上述行為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曾勁麟被控一項襲警罪,指他於同日同地,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 A。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呈上閉路電視片段及警員傷勢相片,將案押至 8 月 3 日再訊,以索取法律意見及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被告劉雨釗及曾勁麟獲准各以 5,000 元及 3,000 元現金保釋,曾另有人事擔保 3,000元。兩人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向警方報到、遵守宵禁令,即晚上 9 時至翌日 7 時,及禁足案發範圍一帶。次被告曾子良仍然留院,案件押至 10 日再訊。
控方庭上指出,當晚有逾百名示威者在旺角聚集,有人呼叫口號及揮動旗幟。被告用欄杆及雪糕筒等雜物堵路,當時情況混亂,一名警員被雪糕筒擲到頭部,導致頭部裂傷須縫針。被告曾勁麟被指襲警,導致其腰部受傷。
裁判官嚴舜儀指當晚示威者暴力行為導致流血事件,令他人頭部裂傷須縫針,激動地訓斥:「諗吓係你受傷,你身體痛,你家人都痛,成個社會見到,個心會唔會痛?有無考慮過自己行為傷到好多人嘅心?」她又指:「幾個月來重覆又重覆嘅畫面,我唔信佢哋睇唔到、佢哋家人睇唔到。」
案件編號:WKCC166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