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现属南宁市的武鸣区)位于广西的中南部,距南宁市区32公里,文革中属南宁地区管辖的一个县。这里的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四周为高山、丘陵与山地,中部为盆地、低山、阶地、平原错综其间,大明山即位于该县的东北部,河流成羽状分布,以武鸣河为主。
据史料记载,该地置县始于隋代开皇11年(纪元591年),时称武缘县。唐、宋年间虽几经更置县名,但自明清以来仍以武缘县称之,可谓历史攸久。即至进入民国年代后,旧桂系首领陆荣廷统治广西时,他是本地人,因崇尚武德,欲以“武”鸣示天下,把“武缘县”更名为“武鸣县”,一直沿用至今。
该县地处亚热带季风区,雨水适宜,加之土质肥沃,向以农产品丰富著称。县内以壮族为主,约占总人口的86%,是壮族发源地之一,广西的壮语即以武鸣壮族方言为标准语,汉、瑶、苗等民族约占14%。这里的各民族向以农耕为主,勤劳朴实,本分,历来和睦相处。然而在文革中的1968年,在“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专政是群众的专政”、“文革是国共两党斗争的继续”、“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把他们打翻在地,再踏上一脚,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狠抓“反共救国团”——等等歪理邪说的挑梭毒害下,这里却发生了一系列形形色色的凶杀惨案,至今仍令人痛心疾首,对凶杀案的指挥者及杀人凶手无比愤恨。
文革期间笔者在桂林,是一个学校“老多”派(属广西“4·22”派)的负责人之一,亲历了这里文革运动(从红卫兵造反,夺权,武斗,到造反派遭到镇压、屠杀)的全过程,惨遭迫害。1971年“林彪‘9·13’事件”后被宣布“解放”,其后1974至1978年间曾在武鸣县境内从事过几年的野外地质工作,所到之处都听到了这里在文革中发生的许多大屠杀的悲惨亊件,无不令人震惊与悲痛、愤慨。退休后因热衷于文革史的回顾、反思与写作,查阅了包括武鸣县在内广西许多地方的文革史料,并拜访了不少文革的亲历者、知情者,获得了不少武鸣的文革史料。现综合整理如后,以供热衷于了解文革历史的读者和文革史的研究者们参考。
一、文革初期历史的简要回顾
从武鸣县的地方志史料中得知,1966年文革运动在全国爆发后,6月6日,中共武鸣县委成立“武鸣县文化革命领导小组”,领导和指挥全县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7月,县委文化革命小组同那时的“四清”工作团决定,从各机关单位抽调干部324人组成工作组,分派到县城中学和街道,指导“文化大革命”工作。其后,“四清”工作团在陆斡集训城厢、陆斡、罗波、两江4个区及东风农场的小学教师,历时86天,开展“文化大革命”。集训初期曾有1名教师自杀身亡。在集训中,一批教师被批斗,278名教师被精简下放(1988年,被精简的教师全部回收)。与此同时,撤销区,设立13个公社,下辖170个大队,2946个生产队。受北京、桂林、南宁等地红卫兵运动的影响,8月中旬,县城中学部分学生成立红卫兵组织,走上社会开展所谓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运动,把古建筑物、文物、古迹、家谱等都一律列为“四旧”对象,进行砸、烧、封。9月中旬,学校红卫兵开始外出串连。至次年春,先后外出串连的师生达4600多人,占在校中学生总数70%。全县支出串连补助费10多万元,粮食15万多公斤。此时,县委文化革命小组开始审查干部,至11月,共审查58人,其中错误地排队定为三类(犯有错误)进行批判19人,定为“四类”(犯有严重错误)交群众斗争26人。12月中旬,召开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369人,因遭到“革命造反派”的冲击而休会。此后,人代会制度遭受破坏,被迫停止活动。1967年1月26日,因受上海所谓“一月革命风暴”的影响,县委机关“革命造反派”联合夺了县委领导的权。随后,各机关单位相继被夺权,原领导干部一律“靠边站”,不少干部被批斗。3月5日,根据上级指示,县人民武装部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实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3月16日,成立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各公社相应成立“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5月4日,武鸣高中部分学生成立“6754部队”(后更名为“4.22”派群众组织)。6月,县内群众组织分裂成两大派,一派为“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支持韦国清;一派为“4.22”火线指挥部(简称“4.22”),主张打倒韦国清,从此两派的斗争兴起。8月16日,南宁群众组织“联指”所属的“汽司”、“小八”300多人,乘7辆汽车到县人武部夺枪,被县城干部群众阻拦,枪弹装上车未能开走。后经县人武部支左军代表出面与武鸣“联指”代表及抢枪的群众组织代表协商,枪支暂交武鸣“联指”分到县委、县人委两大院中的各单位“联指”暂保管。到8月26日,全部清点,所有枪弹交还县人武部。
自1966年6月文革的暴发至1967年的两年中,这里虽有文革动乱和两派之争,但并未有发生武斗和凶杀案,和广西及全国其它地方相比大致是相似的,并无什么特殊之处。但进入到1968年,特别是自1968年5月以后,这里却成了一个恐怖、悲惨的世界,全县各地所发生的凶杀惨案,至今仍令人震惊与无比愤恨。
二、武鸣大屠杀惨案是怎样发生的
为了稳定文革中广西的混乱局势,中央从1967年5月开始组织广西两派代表和党政干部代表、军队代表到北京学习和谈判。那时的周恩来总理和文革领导人自当年6月1日至11月中旬,先后八次接见广西两派代表、干部代表和军队代表,听取各方意见。接见中周总理对“4·22”派(特别是对桂林“老多”派)有所赞杨,说他们“确实激进,敢于造反”,并指出“‘老多’护路有功”;对“联指”一派和军区则有所批评。在此基础上,1967年11月中旬韦国清和广西军区都交出了检讨,承认在文革中“支一派、压一派”,“犯了方向路线的错误”,要“向毛主席请罪,向革命群众请罪”。两派同时达成了大联合的协议,1967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同时作出了《关于广西问题的决定》,并成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下称“区革筹”)。至此广西的形势应当变好,广西人民、特别是各地受压的“4·22”派的人们是高兴的。
然而后来的一切事实说明,形势不但没有变好,反倒愈来愈糟。原来韦国清们交出的检讨是假的,“联指”派的所谓“联合”也是假的,“消灭‘4·22’建立革委会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在韦国清的暗中支持下,在“联指”派幕后黑高参的指挥下,自1967年冬以来至1968年的初夏,在广西的一些地方就不断发生“联指”派武装围剿“4·22”派的事件,并出现了乱抓人、打人、乃至杀人事件,如在广西的荔甫、全州、容县、玉林、梧州、上思、钦州、宜山、罗城、巴马、宁明、大新、武鸣——等等许多地方都出现了类似的事件。使这些地方的“4·22”派组织被压垮,许多人被抓,少数人被杀害,一些幸存者则被迫上山或下乡躲藏,一些人则逃到“4·22”派力量强大的南宁、柳州、桂林等城市谋生。面对此种情况的出现,那时的广西当权者表面上也喊两句“严禁武斗”、“禁止乱杀人”,但实际上是并无作为,表面上在喊“制止”,实际上却是在暗中支持,终使事态愈日扩大。在此种形势下,各地受压的“4·22”派当然不服,就组织人员到南宁向“区革筹”和广西军区上访,要求他们出面制止武力围剿和屠杀。南宁、柳州、桂林的“4·22”派也全力配合各地“4·22”派上访团,向“区革筹”和广西军区表明正当的诉求,要求他们出面解决问题。但问题不但未能解决,在南宁、柳州、桂林这三座“4·22”派力量强大的城市,“联指”派也公然在挑起事端,抢枪,占据点,乃至抓人、打人,无恶不作。他们的险恶用心就是要刺激“4·22”派起来反抗,也抢枪、占据点,有意制造武斗的紧张形势。
面对此种严俊形势,三座成市的“4·22”派被迫站起来抗争,发表严正声明,揭露各地“联指”派围歼“4·22”派和乱杀人的严重事件,指出“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在继续犯错误,并大力揭露”联指”派的阴谋。同时也学习“联指”派抢枪、占据点,以求自卫和反抗。这样做的结果,正中韦国清和“联指”派设下的圈套,他们就可以利用控制的宣传工具大造舆论,诬指这三座城市是什么“’伍修集团’(支持’4`22’派的领导干部伍晋南)的最后堡垒”,是”反革命和国民党残渣余孽”的最后据点,企图搞“反革命爆乱”。如是他们就可以向中央谎报军情,就可以组织农民进城,并调动部队围剿南宁、柳州的“4·22”派和桂林的“老多”派。由此,一场围剿和反围剿的大规模武斗终于在这三座城市爆发。
如果说在1967年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支一派、压一派,仅仅是支持“联指”派用棍棒、石头进攻“4·22”派,对“4·22”派的压制也仅是政治上施压,发出忠告、警告书之类的,再就是逮捕“4·22”派的个别负责人,把他们打成“反革命”而已;1968年则不一样了,此时他们大权在握,可以欺上瞒下,肆意妄为,调动民兵武装和部队来围歼“4·22”派,放手让“联指”派来屠杀“4·22”派和“地、富、反、坏”分子。同时为了配合这场围剿,他们又无中生有的制造“广西反共救国团”冤案,发出所谓的“6·17公告”,诬指“反共救国团”就在“4·22”派中,号召各地大抓“反共救国团”分子。此后,由于韦国清们的谎报军情,又欺骗中央下达了“七三布告”。正是因为上述的一切,一场灭绝人性、反人类的大屠杀终于在全广西出现。
三、艮古少见的武鸣大屠杀惨案
1968年3月25日,武鸣县革委会成立,号称是“三结合”的临时权力机构,实际上大权却操纵在“联指”派手中,他们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胡作非为。5月28日,这个临时权力机构县革委会和武装部就公然组织城厢、陆斡、两江、罗波、双桥等地的民兵270多人,与太平公社民兵180多人,共同围剿庆乐大队“4·22”派的“2·13兵团”据点。当场打死“2·13兵团”3人,其余人员被逅逃上山,被诬指为“反革命爆乱事件”,他们就组织“联指”派民兵上山抓捕,在围捕中“2·13兵团”先后有30人惨遭杀害,从而拉开了武鸣县大屠杀的序幕。
此时广西各地、县的“4·22”派已基本被歼灭,余下南宁、柳州的“4·22”派和桂林“老多”派也正在被“联指”派的围歼之中。6月17日,广西区革筹、广西军区发布了所谓《关于破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反革命案的公吿》(下称“6·17公告”),并指这个“反共救国团”就隐藏在’4`22”派中。这是一个无中生有、肆意制造的冤案,目的在于最后消灭“4·22”派,为随意杀人制造舆论。紧接而来的是在全广西掀起了一股大抓“反共救国团”和乱杀人的狂潮。
6月20日,武鸣县革委就迫不及待的召开大会,传达“6·17公告”,声讨“反共救国团”。6月21日,县革委将“6·17公告”全文印发给县直机关和各公社,再由公社下发到各大队。由此,一场声势浩大、荒唐而残忍的抓捕“反共救国团”运动在全县迅即展开。
“反共救国团”本来就是子虚乌有的,他们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消灭“4·22”派和“地、富、反、坏”之类的“牛鬼蛇神”。从6月底至7月初的短短十多天内,各公社根据县革委的指示,陆续召开群众大会,声讨“反共救国团”,把“4·22”派的成员和“地、富、反、坏”当成“反共救国团”予以抓捕,全县共有2771人被列为“反共救国团”成员被抓捕,当即就有856人被打死,其余被关押、审查。在这些被关押的人员中,当其后的中央“七·三”布告下达后,又有690人惨遭杀害和迫害致死。因清查“反共救国团”案,全县被杀害和迫害致死者达1546人,是一起惊天动地的大冤案.
1968年7月3日,中央又下达了关于解决广西问题的“七·三”布告,这是韦国清谎报军情,欺骗中央而获得的尚方宝剑,有了“七·三”布告,他们就更可以明目张胆地把“4·22”派当成“反革命暴乱”来围歼了。正是由于广西的“6·17公告”和中央的“七·三”布告,韦国清和“联指”派最终得以把南宁、柳州的“4·22”派和桂林“老多”派全部歼灭,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在全广西上演。
此时的武鸣县在大抓“反共救国团”、滥杀无辜的基础上,又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召开声势浩大的群众大会,以贯彻落实“七·三”布告之名,使全县处在一片白色恐怖和悲声血泪之中。那时全县各公社、大队到处都在抓“反革命”,抓“反共救国团”,抓到后就毒打、一些人甚至被打死、枪杀,幸存者则被关、被斗,受尽折磨,1968年的7、8、9三个月成了全县乱杀人最疯狂的时期。最典型的要数两江公社,1968年7月28日,两江公社召开群众批斗大会,各大队把“4·22”派的骨干成员、“地、富、反、坏”分子及他们的子女押到会场进行批斗,上百名手持棍棒、砍刀、石头的暴徒,对这些被五花大绑的受难者疯狂毒打、砍杀,当天就有160多人被活活打死。死者脑浆四射,血肉横飞,尸体遍布河滩之中,顿时染红了两江河水,其场面恐怖万状,令人惨不忍睹,是武鸣县在文革大屠杀中最为惨重的一天。
当时的广西272地质勘探队大队部就在大明山脚的那汉村,属两江公社管辖的地区,两江公社召开批斗大会,272队“联指”派少不了要去参加大会,他们就把本大队“4·22”派的骨干成员十多人押去批斗会场。当汽车开到批斗会场时,负责押送的人员看到打人、杀人的恐怖场面心里害怕了,由于良知的发现,他们不敢把被押送的人员放下车,而是迅即调转车头往回开,从而保住了这十多人的性命,否则这十多人必死无疑,因为那些杀红了眼的暴徒早就等着要杀人了。在这件事上,当天负责押送去参加批斗会的272队“联指”派人员是做了好事的;但其后这个队的“联指”派也杀害了本队的一名教师和一名技术人员,仍然留下了滥杀无辜的骂名。
另一典型事例是武鸣县的华侨农场。6月30日,以华侨农场为主及县内部分群众1300多人因自身受压,要集体赴京上访,广西军区指令武鸣县在双桥设卡拦截,并把此事定为“反革命事件”,其后有1337人受审查,341户被抄家,有202人被关押,162人惨遭吊打,致使105人伤残,14人被活活打死。
从1968年5月28日对庆乐大队“4·22”派的围剿、屠杀开始,至“6·17公吿”下达掀起清查“反共救国团”高潮,再到中央“七·三”布告的下达,全县掀起贯彻落实“七·三”布告的高潮,到处都在抓“反共救国团”和“现行反革命”,伴随其间的是到处都在抓人、打人、杀人,7、8、9三个月成了杀人的狂潮。仅据官方在1983、1984年文革处遗时的统计数据,文革期间(大多发生在1968年的5月下旬至9月期间)全县被非法杀害(包括少数被迫害至死者,如县长邓维祚就是被残酷批斗后上吊而死的)共计2403人,其中县级机关单位职工13人,中学生22人,城镇居民28人,农村居民2176人,其他164人。在这些死者中,绝大部分是曾被划为“四类分子”及他们的家属、子女,共有1800余人,是艮古少见的反人类大屠杀惨案。
结束语
“文革”是一场艮古少见的大浩劫、大灾难,已是载入史册为世人所公认的了。“文革”之在广西、在武鸣,更是一场艮古少见的反人类、反文明、灭绝人性的兽性猖狂大表演。这场大屠杀完全是在“无产阶级专政”、“群众专政”、“文革是国共两党斗争的继续”、“保卫红色江山永不变色”——等等一系列歪理邪说的鼓动下,由政府(当时的“区革筹”、武鸣县革委会、武装部都是执掌大权的机构)出面组织、指挥下进行的,这是绝对不能令人理解的事。一个政府不能保护人民,这是什么样的政府呢?一个执掌大权的政府在胡作非为、乱作为为(个别地方至少也是不作为),这样的政府又有何用呢?
如果说在大屠杀事件发生的当时,介于那时的客观形势未能对形形色色的屠杀事件进行急时查处的话,那么事件过后对各种凶杀案进行调查处理,总一个政府应该做的事吧!但,事实说明,因为事情本来就是韦国清及各级当权者挑动、指挥下发生的,他们绝不会自己来处理自己;非但不处理,反倒禁止人们议论文革中大屠杀之事,谁要敢于议论、揭露,就会对谁进行打压、乃至打成“反革命”的。相反,对那些众多的杀人凶手和幕后指挥者,则把他们视作“红色政权的保卫者”、“无产阶级革命派”、“文革运动的积极分子”而予以提拔重用(如升学、招工、参军、提干等),并一再宣称“文革中广西始终是一条以韦国清为代表的正确路线”,这岂非天大的怪事么?直至“四人邦”倒台、“文革”寿终正寝后的十多年间都是如此——这是多么地令正直的人们和受难者家属不服和难以理解啊!
即使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独裁专制社会,“杀人赏命,欠债还饯”都是那时的法制理念,也是那时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怎么到了现代社会、到了号称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时代”,反倒把这一传统丢掉了,这能让人信服么?!
直到上世纪的八十年代初期,在改革派领导人胡耀邦、赵紫阳、万里、习仲勋等人的过问和组织下,中央两次派出工作组到广西进行调查和处理文革遗留问题,1983和1984两年广西才开始了对大屠杀事件的调查赴理工作,对无辜死难者和各种冤假错案给予招雪、平反,恢复名誉,对杀人凶手和一些组织者追究刑事责任。尽管此事来的太迟了,而且对杀人凶手的惩处过于宽大,就武鸣县来说,多数凶手只作党纪、政纪处分,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的只有少数,且没有一个凶手被判处死刑的,这是人们所不满意的。特别是对于文革的流毒远未肃清,对韦国清这个独夫民贼在广西所犯下的一系列罪责未有得到任何的批判和清算,这是广大民众极为不满的。
回顾历史,拒绝遗忘。今天的人们必须要认真回顾和反思文革的历史,要使文革之类的灾难永远不会在中国出现,只有努力建成一个宪政民主的法治社会才是唯一正确之道,中华民族才会有光明的前途。
文章转自议报
作者:晓明
责任编辑:美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