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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不住?中聯辦阻抗議與採訪巨型「政治花槽」要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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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聯辦17年前(2002年)在門外興建的大花槽面臨被拆的命運(網絡圖片)

【2019年12月14日】(歐洲希望之聲李清報導)為阻擋法輪功靜坐抗議中共迫害、民眾示威,以及採訪,香港中聯辦17年前(2002年)在門外興建的大花槽面臨被拆的命運。

今屆區選中聯辦所處的中西區民主派大勝14席, 1月1日即將走馬上任的侯任多名民主派區議員表示,計劃透過區議會的小型工程撥款,拆除中聯辦外阻礙示威和採訪的巨型「政治花槽」。

今屆的區議會選舉,中西區區議會的15席民選議席中,民主派一舉奪取14席,可主導中西區區議會。區議會將在下月2日進行首次會議,選舉主席。而正副主席將由民主派區議員出任。

多名素人當選的區議員,包括石塘咀葉錦龍、大學任嘉兒、西營盤候任區議員黃永志、水街何致宏及觀龍梁晃維昨(12月13日)日舉行記招待會,交代未來工作。

有區議員表示,上任後將透過小型工程撥款,擴闊中聯辦外的道路,縮小花槽的面積,必要時更會將整個花槽徹底移除。有議員指出,移走花槽不只政治意味,更關乎當區民生。

如計劃付諸落實,這個已有17年壽命的花槽,將會就此被移除。此外,多名候任區議員也表明,會積極跟進警暴,在區議會層面跟進反送中運動的「五大訴求」。

回顧花槽由來

中聯辦門外原本沒有花槽,行人路寬九9米。因法輪功學員2002年每天在中聯辦外集體練功、靜坐,抗議中共的迫害。2002年5月,港府以綠化環境為由,快速在中聯辦門外興建寬為6米的花槽,僅剩3米做行人道。由於道路狹窄,警方經常以該處行人道狹窄為由,阻止法輪功學員及其他團體人士到場集會及逗留。因此,該花槽被民主派人士批為“政治花槽”。

事關2002年3月14日,4名瑞士法輪功學員和12名香港學員在中聯辦正門前靜坐請願,抗議中共江澤民在同年3月初下達可向法輪功學員開槍的密令。當時,4名瑞士法輪功學員原本決定到北京上訪,豈料被中共拒絕入境,便決定改到中聯辦正門前絕食靜坐。

當日下午約1時,在中聯辦的壓力下,香港警方多次驅趕學員不果,最後動用70多名警員,暴力將學員一一擡走。過程中,警方被懷疑濫用武力,對靜坐的學員施以按額頭、掐頸、粗暴頂住學員耳後穴位、強扭手臂等手段。導致至少有1位瑞士學員和8位香港學員受傷,他們感到頭暈、噁心、全身疼痛及喘不過氣來。

港府更以阻街為由,起訴法輪功學員,這就是震驚國際的法輪功《阻街案》。

2002年8月15日,西區裁判法院裁定,16名瑞士及香港法輪功學員阻街及襲警等7項罪名成立,判罰款1,300元至3,800元不等。當時,案例成香港首次判法輪功學員刑事罪案。2004年11月10日,高等法院上訴庭撤銷阻街罪名,但駁回有關阻差辦公及襲警的兩項上訴。之後法輪功學員再上訴至終審法院。2005年5月5日,終審法院一致裁定警方拘捕行動不合法,法輪功學員的控罪全部被推翻。

法輪功案終極勝訴案後,香港社會普遍稱爲《楊美雲案》。該案2013年被引用在港府律政司的《檢控守則2013》之中,成爲保障港人言論、表達、請願自由的法律依據。楊美雲是當年第一個被擡進警車的法輪功學員。

去年(2018年)12月,西九裁判法院開審“佔中九子案”,代表香港政府的主控、刑事檢控專員在庭上也多次引用法輪功《楊美雲案》的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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