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1年3月31日】(本臺記者斐珍綜合報導)美國國務院30日公布最新年度人權報告,針對臺灣的部分,再次關切中共持續以商業利益來操控臺灣媒體,以及將臺灣記者鎖定為網攻主要對象。關於香港的部分,提及中共當局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國際承諾,有計劃地摧毀香港的政治自由和自治。
美國國務院昨天發布2020年年度人權報告,詳細說明了中國、俄羅斯等近200個國家的人權狀況。報告中還用了約8400字篇幅,探討臺灣在尊重人類尊嚴、公民自由、政治參與、政府貪汙與透明度、歧視及勞工權益等領域的表現。
報告中說明,臺灣在大部分領域都表現良好,但由於有許多接受北京資助的“紅媒”,造成整體媒體報導的失衡不公。報告引述一位臺灣記者表示,要刊登批評中共的新聞常有困難,因為北京當局掐住在中國做生意的臺灣企業,要他們不得在刊登中共負面報導的媒體刊登廣告。
報告還指出,批評中共的臺媒也會受到相對懲罰,如旗下記者要入境中國會面臨嚴格審查,甚至被拒絕入境;中共人員還鎖定臺灣記者的電腦、手機為網攻目標。
報告中還特別提及去年11月臺灣中天新聞臺遭撤照事件,報告提到,反對黨政治人物與部分學者宣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決定存在政治目的,是為了報復中天批評執政的民進黨;但人權報告指出:“中天新聞臺屢次違反廣播法規,在過去的六年中,該頻道被罰款23次,罰款總額為39萬美元。”
報告還提及,中天與所屬的旺旺集團都被指控是受中共遙控指揮的紅媒。
報告強調,臺灣非主流的獨立“自媒體”相當活躍,多能不受限制地表達對政治、社會與經濟各個面向的不同理念,也無可靠報告指出臺灣當局有限縮新聞自由的事實。
另外,報告中也關切到臺灣有關刑事誹謗罪的人權問題,誹謗與公然侮辱在臺灣都屬刑事罪。臺灣記者常常要面臨網路霸淩及訴訟威脅,特別是在臺灣現行誹謗法下。
報告解釋,目前法律條文讓受媒體負面報導的當事人,得以對記者、媒體單位提出妨害名譽刑事、民事訴訟。雖然記者較少被以妨害名譽刑事罪定罪,但一些法律學者與非政府組織仍持續呼籲,誹謗應被歸列為民事議題。
在香港部分,報告提及,中共當局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一國兩制的國際承諾,刻意摧毀香港的言論與政治自由。在香港單方面實施《港版國安法》,設立國家安全局,實施嚴厲的言論審查和互聯網限制,幹涉香港選舉自由。
在3月30日,中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還通過了《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修改了香港立法會議員和行政長官的選舉方法,每一位候選人都必須通過香港政府的政治審查,以全面保證“愛國者治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