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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7人今法院提堂 隔離檢疫押後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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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12港人案中8人陸續移交到天水圍警署,民衆到場聲援8人。(鄭銘/希望之聲)

【希望之聲2021年3月23日】12名被送中香港青年於去年遭深圳鹽田法院判處“偷越邊境”罪成,其中8人刑滿在3月22日被遣送返港。除了李宇軒,餘下7人3月23日 被安排在多個法院提訊,但由於必須隔離檢疫,全部均未有出庭應訊。協助的大律師鄒幸彤表示,警方一直拒絕向8名港青的家屬交代及安排會面,甚至落口供時,亦未能會見律師。

由深圳當局移交香港警方的8名港青,除了未被落案起訴的李宇軒外,7人分別於今天在東區、粉嶺、屯門裁判法院及區域法院提訊。但控方透露,他們由於必須隔離檢疫而缺席聆訊,控方申請案件押後至3 月31 日。案中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於2019 年12月在灣仔被捕,被控“串謀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

同樣,李子賢、鄭子豪所涉的案件,被押後至4月8日再訊;黃偉然及郭子麟的案件,則押後案件至3月31日再訊。

“12港人關注組”成員、大律師鄒幸彤向傳媒表示,家屬早前一直向警方、入境處查詢交接安排,但一直沒有明確的回應。至今8人當中,只有1名家屬收到電話報平安,而警方亦未有安排律師和家屬與他們見面,“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更在無律師代表下落口供。

鄒幸彤律師指出,8人仍涉其他刑事案件,當中有人的審訊期最長排至2023年,相信無法獲得保釋,變相面對長期羈押。她還透露,正在中國大陸服刑的2名港人鄧棨然和喬映瑜,分別被轉送廣東省從化監獄和白雲區女子監獄。目前2人已在該處服刑2個月。

責任編輯: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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