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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遭扣押不得保釋 林卓廷:政治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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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3人2日赴警署報到,卻遭警方以欺詐罪起訴。(希望之聲資料照)

【希望之聲2020年12月3日】(本台記者高健雯綜合報導)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集團2名高層周達權和黃偉強3人昨日在保釋期間返回警署報到時,遭警方落案起訴「欺詐罪」,並被通宵扣留。今(3)日三人到西九龍法院出庭聆訊,黎智英被當庭扣押,不得保釋。兩名董事獲准交保外出。香港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直斥,警方明顯是出於政治打壓。

綜合媒體報導,香港警方今年8月高調逮捕黎智英及其2個兒子和壹傳媒多名高層人士,指控他們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串謀欺詐或煽動意圖罪,當時獲准保釋。昨日黎智英、周達權、黃偉強3人分別前往警署報到時,被「落案」指控欺詐罪,並遭通宵扣留。

3日早上,三人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法院將案件延後至明年4月16日審訊,裁判官接納控方對黎智英有潛逃風險的指控,拒絕他交保外出,即時扣押。周達權分別獲准以現金人事各20萬元保釋,黃偉強獲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兩人須每週向警署報到一次。

據報導,黎智英等3人被指控涉嫌詐騙案,與年初有媒體報導壹傳媒在將軍澳工業邨廠房涉嫌經營「公司祕書」服務違反地契條款有關。

就此,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表示,不少公司會借出地址給相關機構作登記地址,本屬地政署的管理範圍,「現在變刑事,同案不成正比」。並且,黎智英於交出旅遊證件後仍不獲保釋,林卓廷直斥明顯是出於政治打壓。

目前正值香港警方對香港民間大抓捕,「香港衆志」前祕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和前副祕書長周庭,昨日被判刑,其中黃之鋒判刑最重,達13.5個月,林朗彥7個月,周庭10個月。

德國聯邦議會人權委員會主席延森(Gyde Jensen)批評「黃之鋒在拘留審查期間不得不承受的威嚇,清楚地顯示,香港在人權與法治上已進入黑暗的時代。」延森指出,香港法院審理此案是出於「政治象徵之舉」,其他國家必須對此做出政治反應,他並呼籲德國政府及歐盟付諸行動。

此外,德國社民黨人權政策發言人施瓦布(Frank Schwabe)也表示黃之鋒等3人遭判刑「令人憤怒」,再次顯示香港的司法受制於北京的程度。

責任編輯: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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