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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情信的真正目的不是「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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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收到一位朋友說年青人決定不認罪,所以不需要找社工協助寫「求情信」,聽罷知道不少人誤會認罪才需要寫求情信,其實寫求情信是一個過程,目的又怎會只是求情呢?

求情信和品格證明信的分別

不少人混淆了求情信和品格證明信,一般市民被捕,最長會被羈留 48 小時,部份可獲警署保釋,部份會「過堂」,再獲法庭保釋,開始經歷漫長等待開審的日子。可是,也有部份市民,基於警方申請還押而即時失去自由,社工協助協調與被捕人士有密切關係的人寫「品格證明信」,便是希望證明被捕人士不會潛逃,家人或學校亦能陪伴他,期望盡快將其保釋出來。

即使被檢控人士可獲保釋,但因警方搜證緩慢,第一次「過堂」後,可以經歷很多次「提訊」,也未決定是否開審或撤銷控罪,直至檢控的資料足夠,才正式問被檢控人士是否認罪。如果被檢控人士決定認罪,會定「判刑」的日期,法官有機會索取感化報告或精神科報告。即使被檢控人士決定不認罪,法官會於下次上庭與檢控和律師定出預審和正式開審的日期,如最終被檢控人士被判罪成,法官同樣有機會索取感化報告或精神科報告。

為何索取感化報告或精神報告

一般而言,倘若法官希望了解多些被判罪成的被檢控人士,會否基於個人限制、家庭因素、社會因素或精神狀況而「犯罪」,對判刑決定有舉足輕重的影響,所以如能透過「求情信」讓法官於被檢控人士認罪或被判罪成後索取相關報告,是給予被檢控人士、家人或相關重要人士一個機會,分享被檢控人士過去對學校、定家庭和社會的貢獻,個人的努力和困難,不同人對被檢控人士的看法和感受,以及被檢控人士對未來的盼望,讓法官評估「重犯」的機會而判刑。

參與社會運動而被檢控的矛盾

可是,當不少市民是因為參與或遇上社會運動而被檢控,面對「認罪」與「不認罪」的無奈與不憤,面對家人支持或不支持的擔心或孤單,特別是被檢控人士與家人的關係是緊密還是緊張,導致被檢控人士與家人撰寫「求情信」或見感化官時,有機會表達不佳而令人誤會,影響感化報告的公平性。

求情信就是每位被檢控人士的生命故事

不少「求情信」都是充滿愛與淚水,每一封信的背後也是一個令人觸動的故事。社工協助撰寫求情信,其實也協助被檢控人士和家人回顧被檢控人士如何走到今天,當中讓人回想不少開心或難過的回憶,也發現許多家庭的無奈與困難,社會制度的不公,協助被檢控人士和家人從中尋找愛與希望。因為,即使被檢控人士最終被判坐監,但不可以對人生失去希望和堅持,而重要親友的明白和支持是十分重要。

社工及早介入可作好被判罪成的準備

社工協助寫「求情信」,其實是類似「背景報告」的求情信,會花不少時間去了解被檢控人士的家庭背景和成長經歷,當中有何因素和限制影響被檢控人士參與或遇上社會運動,案件已對被檢控人士和家人的影響,被檢控人士對日後重返回社會的盼望,希望自己如何成長,如何貢獻社會和如何照顧家人。「背景報告」除可讓被檢控人和家人增加彼此明白,亦可作為被檢控人士和家人撰寫「求情信」的參考。

同時,可避免被檢控人士和家人因誤解或政見不同而失言,做好面見感化官的準備,因為感化官可能只會與你面談一次。除此之外,社工可協助被檢控人士和家人做好任何判刑的心理準備,為被檢控人士於未被判罪給予建議,以及為被檢控人士和家人的未來安排給予建議及支援。事實上,由被判罪成到宣佈判刑結果的相距時間不多,個別被檢控人士甚至於被判罪成時立即被還押於更生中心、教導所報告或勞教中心,那便由懲教職員撰寫報告,如非本身跟進的社工便無法申請與被還押的人士長時間面談,那便無法協助撰寫一份詳細的「背景報告式求情信」。

盼望

當香港面對不同的打壓,縱管不少人早已為自己被捕或被判坐監有心理準備,但就讓社工協助大家撰寫生命故事。

 

(如社工或任何人士希望了解多些相關撰寫求情信的程序或注意事項,可 WhatsApp 92663226 或 Messenger 本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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