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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私人檢控西灣河開槍警 稱法庭接納 3 控罪 將傳召涉事警 最高可判囚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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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以及中西區區議會副主席楊浩然表示,早前就一名警員在去年 11 月 11 日以實彈射擊示威者周柏均一事提出私人檢控,涉及 5 項指控。法庭最後接納「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企圖射擊」、「在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槍械或彈藥」、以及「發射或處理任何槍械,而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任何人」共 3 項指控,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

許智峯表示,法庭稍後就會向涉事警員發出傳票,涉事警員必須親自答辯和應訊。許形容事件意義重大,訊息清晰,警員如果濫暴會受到懲治,需要承擔個人後果。許又表示,律政司確實有權介入案件,但如果相信司法獨立就應交給法庭自行處理,否則就有包庇警員之嫌。

「警暴係會受到懲治」

許智峯說,當初就私人檢控入稟時,原本只提出「意圖謀殺」以及「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兩項指控,後來才改為 5 項指控。現時法庭接納了 3 項指控,之於其餘兩項包括「意圖謀殺」的指控就未被接納。許智峯表示,今次法庭裁決意義相當重大:「今次係首次,亦係首宗警員因為警暴、使用的武力而遭受檢控,哪怕只是私人檢控,但係警員都要親自到庭答辯,在庭上接受審訊」,「今次事件對所有警員發出清晰訊息,警暴係會受到懲治。」至於楊浩然就表示,對於法庭接納 3 項指控已經感到滿意,期望最終可以為傷者以及不滿警暴的廣大市民取回公道。

律政司如介入   應向公眾解釋

被問到是否擔心律政司會介入案件,許智峯就表示律政司絕對有權繼續檢視,甚至撤銷檢控,但是他認為理應交給法庭自行處理:「如果律政司口口聲聲話香港係司法獨立,就應該俾法庭自己去處理案件,而唔係親自介入,俾人感覺佢係包庇警員,包庇撐警市民。如要彰顯法庭公義,就更加唔應該介入。」許並且說,提出私人檢控的目的正正要抵抗政權的因循和偏頗。楊浩然就認為律政司如果要介入事件,就應該向公眾交代原因,「又唔調查,又唔拉,又唔停職,好多行動應該一早就要做。」

的士司機撞傷示威者   8 月 17 日審訊

許智峯又表示,另外一宗就著一名的士司機在去年 10 月 6 日,於深水埗撞傷示威者的私人檢控案件,現時法庭已經發出傳票給該名司機,並已排期今年 8 月 17 日下午 2 時半在東區法院第一庭審訊。許智峯並說,如有任何市民仍打算就警暴提出私人檢控,可以跟他們聯絡,早前眾籌累積的款項仍然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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