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時 19 歲的陳以晉,被指以「自拍棍」襲警並協助 3 名示威者逃走,被控襲警、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抗拒警員共 3 罪,他早前承認首兩罪,上周四否認抗拒警員罪受審,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香淑嫻今午(15 日)裁定他罪名成立,需即時還押,他走進被告欄時,坐在公眾席的母親向他揮手道別,雙手合十,坐在其母親身旁的女友亦不時以紙巾拭淚。裁決之前,記者於倉促之間問他有否說話想向香港人說,陳於紙上寫下「毋忘初心」四字,亦是反修例運動歷時逾一年以來,抗爭者常常互相提醒的一句話。
自上周四案件開審以來,陳以晉的家人都一直陪伴在側,女友亦形影不離。審訊首日,控方於庭上播放涉案新聞片段,內容涉及陳以晉被制服及拘捕的過程,包括他被噴胡椒噴霧及血流披面的畫面,陳媽媽觀看時難掩心痛,數度拭淚,身旁的陳以晉女友亦一度握著陳媽媽的手安慰她。 陳爸爸於陪伴兒子審訊期間雖然沈默寡言,但一直陪伴在則,愛子之心不言而喻。陳爸爸於裁決前向記者表示,審訊期間雖然心情忐忑不安,但無論如何都會支持兒子。
而於審訊小休期間,陳以晉與女友於庭外於與到庭聲援的友人閒聊時,數度輕拍女友額頭。案件今早續審前,連日來到庭旁聽的一名男友人,亦特意於開庭前走到陳以晉身邊,輕拍其額頭後走開。至下午宣判,陳以晉抗拒警員罪成,連同早前認罪的兩項罪名,陳以晉隨即被還押,等候 6 月 30 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