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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以雪糕筒堵路 19 歲學生表證不成立無罪釋放 警員庭上多次改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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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11 月 2 日網民發起維園反修例集會,19 歲男學生被指於銅鑼灣以雪糕筒堵路,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他今(17 日)不認罪受審,負責追截的警員羅逸威作供時多次更改口供,包括曾指涉案黑衣人拋擲雪糕筒到禮頓道西行線,令路上車輛停駛,惟他觀看涉案片段後承認路面車輛並無停駛,並同意辯方所指他當日的觀察不夠準確等,羅在庭上亦未能認出被告。控方其後決定不就案件提供進一步證供,裁判官何俊堯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被告當庭無罪釋放。

裁判官裁決時指,本案其中一個定罪的重要元素是被告許瀧濼行為可能對路面車輛造成阻礙或危害,但即使案情如羅警員所指,扔雪糕筒的黑衣人可能是被告,但羅於辯方盤問下表示不肯定該雪糕筒被扔至何處,而根據相關的閉路電視,當時行人路上有一個物件,而該物件不一定造成阻礙,故裁判官最終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

控方第一證人、編號 14338 的警員羅逸威今早作供時指,案發當日他於同僚乘坐警車於銅鑼灣一帶巡邏,期間他於車上看見禮頓道有數名黑衣人,離他最遠的一名黑衣人身處禮頓道西行線,並拋擲一個底部方形的圓錐體雪糕筒到禮頓道西行線上,車輛隨即停駛。

惟庭上播放涉案片段,顯示西行線仍有車輛駛過,裁判官質疑指如路上有雪糕筒,車輛如何駛過,「啲車繞過去定鏟走個雪糕筒?」羅則改稱當時沒有留意細節,又指「個雪糕筒好細,比 A4 size 高一尺多啲」,裁判官則指「咁即係無阻到啲車?」,羅則稱「似乎而家咁睇就係」。

另外,羅原指涉案地點有一群黑衣人,惟他觀看涉案片段時,又否認是該群黑衣人,並指「可能係前啲個位,我有機會可能睇錯」。裁判官質疑指羅原稱只有一群黑衣人,羅則表示「係呀,係呀,對唔住」,裁判官則表示「我唔係要你講對唔住,係要搞清楚你當時睇到啲咩」。羅又於辯方盤問係下同意於涉案時間,路面並無雪糕筒,只有一個黑色物件在行人路上,及自己當日觀察的準確度不高。

案件編號:ESCC 246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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