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 月有屯門警署被投擲汽油彈,其後一名輕度弱智清潔工在警署附近被截停,搜出懷疑汽油彈、石油氣及雷射筆,其後化驗報告顯示,涉案「汽油彈」只是廁所清潔劑。他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上周五(12日)承認控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是輕度智障人士,智商只得 11 歲,還押 4 個月來一直被囚友欺凌,但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指涉案物品能做成一定程度傷害,輕度智障並非減刑理由,判囚八個月。
一直有跟進被告情況的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表示,團隊為被告準備醫療報告呈上法庭,以證明他只有 11 歲的智力,希望控方能修改控罪,但最終裁判官竟指「智障唔係求情理由」,直言始料不及;續指智障人士在法庭上會被視為「精神無能力行為者」,也會視作求情理由,但裁判官說法與他們過往理解完全不同,說「唔知個官點解會咁講」。
辯方指被告智商只得11歲 官:智障並非減刑理由
被告李啟發(32 歲,清潔工),他被控於今年 1 月 22 日,在屯門輕鐵河田站的公眾地方攜有一枚汽油彈及一支雷射筆,他上周五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據《蘋果日報》報道,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去世的母親及胞姊均患有精神病,其智商只得 11 歲,報告引述被告稱希望模仿示威者,因此從 YouTube 影片學製汽油彈,從沒有意圖傷害他人。至於被搜出的「汽油彈」實為廁所清潔劑,綁在一起的只是打邊爐用的石油氣罐,「掉落地下都唔會爆」,但同意液體具輕微腐蝕性。辯方又指被告因雷射筆能發出「好似星星咁靚嘅光」,故特意從淘寶購入並長期放在背囊。惟署理主任裁判官判刑時指,涉案物品能做成一定程度傷害,輕度智障並非減刑理由,判囚八個月。
邵家臻:智障人士會被視為「精神無能力行為者」 官說法與過往理解完全不同
邵家臻回覆《立場新聞》時表示,由李啟發還押在荔枝角收押所的 4 個多月,與律師、612 人道支援基金、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一眾義工一直跟進其情況,其後亦為他上庭準備醫療報告,以證明他只有 11 歲的智力,希望控方能修改控罪,但最終裁判官判刑時則指「智障唔係求情理由」。
邵家臻指智障人士在法庭上會被視為「精神無能力行為者」,也會視作求情理由,但裁判官說法與他們過往理解完全不同,直言「唔知個官點解會咁講」,但幸好可以保釋等候上訴。邵家臻續指,由於李啟發的親人無法照顧他,其家中亦只有自己一人,現時正由其他人照顧他,希望可盡快為他安排入住院舍。
邵家臻又指,李啟發在是次案件被捕前,也曾遭受警暴,當時他被警察將口部「鋤落地下」,導致其 4 至 5 隻牙齒脫落,但未有被拘捕。邵家臻昨日於 Facebook 發文表示,「當弱智都不是求情理由,『他』就這樣被判一年,幸好最後可以保釋上訴。」他續指,一整天為李啟發安排保釋期間的生活、準備醫療報告、處理家中物資,「難得可以跟他吃碗芝士雞翼撈公仔麵,飲杯凍咖啡,就算他上顎的牙齒都被黑警打掉,他還是津津有味地大口大口地吃光。」並說「他笑了,然後我笑了」,叮囑他要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