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司法廳2月2日通知稱,決定吊銷任全牛的律師執業證書。雖然官方給出的吊證理由僅涉及2016年任爲趙威案發聲一事,未提“12港人案”,但任律師認爲是與他同時堅持代理“12港人案”和“張展案”有關。
任全牛說,並未因堅持代理上述案件感到後悔:“沒有後悔,我覺得我做事是正確的事。作爲律師,這幾年乾的案件,令我收穫是無以言表,是任何民主體制下的律師是感受不到的。我們做了問心無愧的事,重新開始,我相信我們還有未來。”
他更表示,稱早於2016年因爲趙威案發聲而被鄭州市公安局刑拘時,就已醒覺沒有退路:“在我被吊證之前,我也有一點對國家司法人員,講事實、講法律,是有一點幻想…這不是我的不幸,這是整個國家和社會悲哀。在我2016年被抓了,釋放我明白了很多事情。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大家沒有路可退,再退是懸崖。在這國家我沒有退路。是躲不了,不會放過你,會繼續倒退,像文革那樣極端,所有人都會被侵犯。”
盧思位的律師證是1月15日被中共四川司法部門吊銷。盧律師此前已多次代理被當局視爲敏感的案件。在去年接受喬映瑜家屬委託,擔任辯護人後,他先後四次前往辦案地點。但由於官方阻撓,盧思位與其他幾位律師不僅無法介入案件,而且先後被“有關方面”約談和警告,要求他們放棄代理。
盧思位曾發表多篇文章,幫助港人家屬及媒體瞭解法律依據和訴訟漏洞。
他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律師們在“12港人案”中被要求辦理“公證”,這在港人個案一直只適用於民事案,但在刑事訴訟並無該規定:“這次案件額外有了這個要求,我們是可以拒絕的。當時我們律師有兩派意見,一是拒絕,因花費當事人金錢,香港人做要幾千至上萬元。我就採取折衷方案,爲儘快見到當事人,我就叫家屬做(公證)。在9月4日未見到當事人,家屬就很快將(公證)寄過來,我就在9月9日去。他最初說我手續不完整,要做公證,現在回過來看,他就是耍我。”
任全牛律師也提到這一點,並回憶說,他起初並未意識到此案並不單純:“說案件而言,我就是覺得只是一個很普通的案子,我沒有過多的考慮沒想到這案件需要維權。司法部和國保就很強烈地找我約談和警告,這時我就覺得這案不單純了。拿了公證委託,再去時,已經有當地兩個警察陪着我去了,也是國保系統的。他們還用一個很荒唐的理由不讓見,我就覺得這案子徹底不單純了。”
在“12港人案”中,12名香港青年去年8月乘快艇前往臺灣途中被中共海警攔截逮捕,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後音訊全無。此案是中共違背中英聯合聲明,在港強推國安法的一部分,因此備受國際社會關注。任全牛、盧思位爲12人中喬映瑜和黃偉然任辯護律師。“12港人案”趕在去年12月底於中共深圳市鹽田區法院宣判,其中10人被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偷越邊境罪判處7個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2人因爲未成年被遣送回港,由香港警方繼續羈押。
對於中共當局對於此案的處理手法及過程中對律師的打壓,盧思位做出解讀:“包括2019年香港運動,2020年新冠肺炎全球流行,令世界對中國人印象下滑,中美關係、國安法的通過,他們(12港人)去的地方又是臺灣。中國對香港的管治權威,如這那幺小的案都解決不了,威信在哪裏?他們就覺得你們是否背後有境外勾結,其實沒有。我們只是爲了保障每個個案的基本權利。”
早前在任、盧兩位律師被吊銷執照後,另一位也曾受12港人家屬委託代理案件的未具名律師曾對德國之聲表示,中共當局在2021年初便吊銷了兩名維權律師的執照,目的是殺雞儆猴,讓其他律師不敢再代理敏感案件,他對於中國維權律師未來的處境感到悲觀,“我們已無法正常代理或介入案件,而在兩名維權律師相繼遭中國政府吊銷執照後,我認爲中國政府對維權律師的打壓會更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