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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李宇軒首次上庭 代表律師自稱“非官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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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等團體在銅鑼灣發起簽名活動,促釋放李宇軒等政治犯。(攝影:鄭銘)

【希望之聲2021年4月7日】(本台記者鄭銘採訪報導)12港人之一、早前在大陸刑滿被押送回港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星期三(7日)首次露面上庭,被控涉違國安法三項罪名,案件押後至下月再提堂,繼續還押。李的代表律師並非家屬委託,被記者質疑是“官派律師”。

12名曾參與反送中的香港人去年8月偷渡臺灣期間被大陸海警截獲,當中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被中共當局視爲“事件元兇”,他返港後隨即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名、協助罪犯”等三罪。案件早前兩度提堂,皆因李宇軒正接受強制隔離檢疫而缺席聆訊。

李宇軒的隔離期至本週初屆滿,案件安排星期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負責。首度現身法庭的李宇軒看上去精神飽滿,出庭時一直望向公衆席,並一度向公衆席人士打眼色。

他在庭上聽到控罪後,清晰表示”明白”,其代表律師沒有申請保釋,李須繼續還柙。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8日再提堂,案件將會轉交高等法院審理。

代表李宇軒的大律師羅達雄非由其家屬委託,羅達雄指示律師爲陳天立。記者連番追問陳天立如何接手本案、有沒有同李宇軒家屬溝通、如何看待自己被視爲“官派律師”。

陳天立強調自己“絕對不是官派律師”,又指當事人的意願是不想透露仼何訊息。記者再三追問他如何接手本案,陳拒絕回應。也有記者問他如何證明並非“官派律師”,他強調“因爲我自己知道囉”。

對於記者問陳究竟是受誰人委託,陳不斷說,“我都好難做、不要逼我。”

對於如何接觸到李宇軒、如何收律師費、誰給律師費、有沒有接觸過家屬、被告看起來精神很好爲何要進小欖精神病中心、作爲代表律師有沒有提出過抗議等問題,陳天立一概沒有回答。

李宇軒共被控三項罪,包括“串謀”黎智英、其前助理Mark Herman Simon等人,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港府或中共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爲;“串謀”黎智英、陳梓華等,協助李離開香港到臺灣,“意圖妨礙對其拘捕或檢控”;以及在李住所內,發現232枚使用過的催淚彈、七枚使用過的海綿彈及38枚使用過的橡膠子彈。

李宇軒上月22日被大陸移交回港後,家人一直沒有他的消息,直到受到聆訊時家人始知道李有代表律師,因此外界一直質疑代表律師羅達雄是“官派律師”。之後,李的妹妹本月初在社交平臺上透露終於收到兄長的訊息,正在消化,現時未得知最新情況。近期有傳媒獲悉,李被還押在懲教署小欖精神病中心。還有消息指,他可能會轉爲污點證人。

另外,社民連等團體同日在銅鑼灣發起簽名活動,呼籲釋放包括李宇軒等12人在內的政治犯。

 

責任編輯:施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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